《南宁市会展业促进条例》正式实施,助推南宁打造全国会展名城,建设区域性国际会展城市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03-12 08:57:07
3月6日,广西南宁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,向社会各界通报《南宁市会展业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的有关情况。《条例》共四章三十三条,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,这标志着南宁市会展业迈入法治发展的新阶段。该《条例》的颁布施行将进一步助推首府会展业的高质量发展,发挥会展经济对地方经济的产业带动效应,使会展业成为服务“南宁渠道”和现代服务业的主力军。
图为《南宁市会展业促进条例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现场
据悉,近年来,南宁市会展业取得了显著成绩,作为中国—东盟博览会和中国—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的永久举办地,南宁市连续三年获评“中国最具竞争力会展城市(省会城市)”称号。原《南宁市展会管理条例》自2011年施行以来,在促进展会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,然而面对新任务、新目标、新形势,会展业市场秩序也出现一些新问题,亟需通过新的规范要求进行调整。为此,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实际,经过深入的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,对原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,同时,将《南宁市展会管理条例》的法规名称修改为《南宁市会展业促进条例》。
总结经验,凸显《条例》的特色与亮点
该《条例》紧密围绕南宁市会展业发展亮点和城市产业发展特点,深入总结了南宁市在会展业方面的有益探索和成熟经验,将为当地会展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。
融入南宁特色,打造会展名城。此《条例》融入了南宁特色,结合了国家赋予南宁的新使命新任务,南宁会展主动融入“‘一带一路’、粤港澳大湾区、长江经济带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大战略”蓝图,将“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”“壮族三月三”民族节日等特色节庆与南宁城市会展形象紧密结合并入法入规。
立足“促进”,破解会展业发展难题。南宁市人大财经委相关负责人表示,《条例》以促进南宁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为主要内容,紧紧围绕南宁市会展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寻找突破口,提出系列保障措施,如:支持要素资源向会展业聚集,加快产业融合发展,建立会展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;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会展业;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;鼓励发展绿色会展等。
突出“服务”,强化会展业保障工作。《条例》在强化会展服务保障工作方面下足了功夫。从资金支持、政务服务、人才供给等多方面着手,建立健全工作机制,全方位、多举措、多渠道加强对会展业的服务保障工作,为会展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紧扣“打造全国会展名城,建设区域性国际会展城市”目标
《条例》围绕将南宁市打造成为全国一流会展名城,建成区域性国际会展城市为目标,在制度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。
紧扣开放主题,以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为牵引,围绕深化国际会展和经贸交流合作,主动融入国家重大战略,在构建会展经济全产业链生态圈、实施“会展+”战略、服务产业融合发展、引进培育会展人才、创新办展办会模式等方面做出了制度安排,推进会展产业多领域开放合作。
引入国际视野,积极引进国际知名会展企业,鼓励申办国际知名会展活动,鼓励会展企业加入国际知名会展行业组织,推动会展项目国际认证,提升本市会展品牌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,培育境外组展办展能力,支持境内外举办单位、场馆单位和会展服务单位在本市设立机构、举办会展活动、开展项目合作、参与场馆运营等。
打造区域会展集群,依托中国—东盟博览会、中国—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的品牌效应,推介宣传南宁城市会展形象,提升“南宁会展”的国际国内品牌知名度;培育与本地重点产业联动的会展项目;推动会展业与制造、商贸、文旅、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;重点扶持规模大、效果好、影响广、促进消费作用强的品牌会展、绿色会展,促进会展新兴业态发展。
打出优化会展营商环境“组合拳”
促进南宁市会展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,《条例》通过一系列多维度、多元化、多样式的制度安排,厘清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,优化政务服务,加强政策支持力度,打出优化会展营商环境“组合拳”,为会展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。
《条例》建立重大会展活动实施保障机制,特别是针对中国—东盟博览会、中国—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,要建立城市服务保障机制,保障会展活动正常进行。
同时,《条例》还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转换政府职能,从重管理向强服务转变优化政务服务,《条例》规定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合作,优化会展政务服务流程。
此外,《条例》还通过会展活动备案制度,为备案的会展活动,主动提供宣传推介、信息咨询、政务协助、权益保护等服务,尽最大可能为各种类型和规模的会展活动营造宽松、便捷的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《条例》的各项制度落地还需要一系列具体的配套政策,比如奖励、支持、扶持政策等,有些已经制定相关文件,有些还需要进一步修改调整或者补充完善。南宁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将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“法规三入”工作要求,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,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,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和法规实施的执法监督力度,确保《条例》的各项制度能够真正落地见效。
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多措并举助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
目前,南宁市会展业正在逐步恢复并稳步向好,赋能城市展会平台、加大招展力度以及着力做好保障服务,这些举措将助推南宁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,为城市经济繁荣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在赋能城市展会平台方面,《条例》规定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资源,通过品牌宣传、城市推广、招商推介、经贸交流等方式在广交会、进博会、服贸会、消博会等重大经贸性展会平台,多举措宣传和推介南宁重点产业招商,积极组织南宁企业参加中国-南亚博览会、东北亚博览会、中国—亚欧博览会、中国-非洲经贸博览会、中国-蒙古国博览会和中国—阿拉伯国家博览会等区域性展会,广泛宣传南宁的城市形象和区位投资优势,打造“南宁会展”城市名片。
在加大招展力度方面,《条例》规定积极对接国家部委、国家级行业协会和知名组展公司,加大与各驻华使领馆、外资企业、跨境电商企业形成政商联动,积极申办和大力引进品牌展会,鼓励和培育本土优质品牌展会的招展和组展单位“走出去”,结合南宁产业发展特点,支持东博会系列产业展、境外展和赴RCEP成员国布局和举办系列产业展会,帮助企业以低成本、高效率开拓RCEP成员国新市场,支持带动作用强、示范效果好的重点展会、品牌展会和成长型展会。
在着力做好保障服务方面,南宁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对备案的会展活动主动提供宣传推介、信息咨询、政务协助等服务;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的,需要冠以中国、中华、全国、国家、东盟等字样会展活动以及涉外会展活动,提供协助;主动对接公安、卫生健康、市场监督管理、行政审批等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,推动部门间的协同合作;为重大会展活动启动保障提供便利等。
据悉,南宁国际会展中心2023年举办的规模以上展览活动85场、会议活动1180场,展会规模164万平方米,规模超过1万平方米的展会34场。观展参会人次超过192万人次,会展业直接收入24.5亿元,对社会综合效益的贡献超过220亿元,拉动周边商贸旅游和住宿餐饮消费迅速回暖。
该《条例》明确了“打造全国会展名城,建设区域性国际会展城市”的立法目的,旨在通过立法手段,进一步发挥会展经济对城市经济的带动效应。《条例》的颁布施行,不仅将为南宁市会展业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和保障,更将对提升南宁市的城市竞争力、文化影响力具有重要意义。(莫鸿鲲 李燕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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